商人之本--“义信利”

作者:王晓林2006-06-0709:09:00发布于:博客中国分类:默认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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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乔家大院》播出也有时日了,本来想看完了以后好好思考一下,结果还是被大量的出差占去了宝贵的时间,没有能够及时复习一下。读书可以明智,读史书就更不用说了,现在很多历史题材的电影和电视剧其实也挺好,能够给没有时间的现代人通过另外一条学习老祖宗的途径。乔家的乔致庸从第一眼看上去就不是一个精明的商人,然而就是这么一个不精明的商人点出了儒商的精髓“义信利”,简单的三个字,但是让人颇有玩味。


如果我说中国离真正的市场经济很有很长的一段路,也许大家都不会同意,为什么呢?简单地说,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多数商业行为都是在“义信利”的原则下进行的,而中国的商业行为又有多少能够看见“义信利”的影子,所以还是好好学习吧。浅浅的谈谈我对“义信利”的看法吧!


义,戏中的义我自然不必多说,作为一种范畴和理论,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上生生不息,是中华民族精神宝库中的一笔珍贵财富。那么,义究竟是从哪里来的?人作为社会的一个分子,每个人都必须和其他人共同合作,通过合作,才能谋生存、求发展,在合作中,如何调节自己的行动活动,以便和其他人友好合作,和整个团队和谐相处,这对每个人来说,无论在认识上还是实践中,都是必须解决好的大问题。而要从根本上,从长远解决好这个大问题,又必须认清人生的终极目标和根本价值,从而也就必须明了什么是义,什么是不义;如何才能符合义,达到义。这就是从客观上提出了要求和可能,使义得以产生和发展。


有很多朋友有这样的感受,现在作生意的压力大,不管是什么生意,谁的生意,只要是被我发现了,我是坚决要抢到手的,从这件事情上我们可以发现一个问题,我们到底在追求什么,眼前的小“利”还是长远的“义”。


《说文》解释:“诚,信也。”“信,诚也。”,看来我们的祖先已经开始认识到信和诚的相互依托的关系,诚是个人品格,信是社会品格。诚是以自己的本意去展现自我,信是以别人的规范来约束自我;诚主要立足于个人道德自律,信主要靠社会制度和法律来约束;诚体现的一种个人评价,信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评价;个人的诚延伸至社会就是信,社会的信反射于个人就是诚;诚是个人境界,信是社会境界。所以,诚是立人之本,信是立国之本。


“民无信不立”,语出《论语·颜渊》: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这其实是孔子的执政之道。怎样执政呢?足食,足兵,民信之。而且“民信之”乃第一要务,“足食”,“足兵”是第二、第三要考虑的问题。可见老夫子对信是如何的看重。


现在越来越多的朋友不相信诚信,行为起来看似非常潇洒,其实是云里雾里,几乎没有真话可言,而且抱着怀疑一切的态度去看别人,这样下去,更给自己理由,没有不要说真话,信口雌黄的承诺成为这类人的写照。


利字的就是就不用多说了,作为商人,可能每天考虑的都是利。


乔致庸的时代离我们已经很远了,但是作为商人的最基本原则,我想“义信利”三个字还是有必要的,作为从计划经济中走出来的一代人,我们是不是更应该好好的学习一下什么是市场经济中作商人的基本道德要求,作一个合格的商人!

本文作者:王晓林

文本出处:博客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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